学校各职能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贯穿到管理服务保障的全方位、全过程,推动国有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学校拟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办公家具及通用设备的配置管理,推行资产、财务联审机制。从严控制资产新增,凡能够调剂解决的,一律不予新购。现根据国家及学校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就加强规范办公家具及通用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原则。各职能部门在校级预算申报下一年度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新增资产购置预算时,参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的配置标准,对照本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及在岗人员实际需求,确属工作必需且学校范围内无可调剂资产的,方可申请新增资产购置预算。
二、严格预算审批流程。在申报校级预算前,各职能部门需先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提交资产存量自查情况以及拟申报的新增购置资产清单,资产存量自查情况内容包含资产存量、在岗人数以及依据配置标准判断是否满标。设备部对资产存量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对于未满标的单位,设备部结合其申报的新增购置资产清单,核查学校是否有可调剂的资产,在无可调剂资产的情况下,单位方可向财务部申报新增购置资产。财务部将依据校级预算安排情况,结合设备部复核意见,对各部门新增资产购置预算进行审批。
三、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预算审批未通过的单位,不得使用校级预算购置办公家具和通用设备。
请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申报下一年度校级预算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预算申报。校本部计划从2026年度校级预算申报开始试行。届时,设备部、财务部、审计室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财务部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审计室
2025年10月24日